在初级会计实务的学习中,“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和“在途物资”是三个与存货核算密切相关的会计科目,初学者容易混淆。它们分别代表了企业存货在不同流转环节和所有权状态下的具体形态。理解三者的区别,是掌握存货核算的关键。
一、核心概念与定义
- 库存商品
- 定义: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 核心特征:所有权归企业所有,并且已经验收入库,处于随时可供出售或发出的状态。它是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 会计处理:通常借记“库存商品”,贷记“生产成本”或“银行存款”等。
- 在途物资
- 定义:指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或进价法) 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时,货款已付或已开出商业汇票,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 核心特征:所有权已转移至本企业(因为款项已支付或承诺支付),但物资尚未送达企业或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它反映的是采购过程中“在路上”的资产。
- 会计处理:采购时,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材料入库时,再从“在途物资”转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 注意:如果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则使用“材料采购”科目,而非“在途物资”。
- 发出商品
- 定义:指企业采用一般销售方式时,已经发出但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成本。
- 核心特征:商品实物已经离开企业,交付给购货方,但由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例如,未收到货款或未取得收款权利,属于托收承付方式下的已发出未办妥托收手续的商品等),商品的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因此不能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此时商品的成本就从“库存商品”转入“发出商品”进行过渡性核算。
- 会计处理:发出商品时,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待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一方面确认收入,另一方面将“发出商品”的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二、三者的主要区别
| 对比维度 | 库存商品 | 在途物资 | 发出商品 |
| :--- | :--- | :--- | :--- |
| 实物状态 | 在企业仓库内,已验收 | 在运输途中,尚未送达验收 | 已离开企业,在客户处或运输途中给客户 |
| 所有权归属 | 属于本企业 | 属于本企业(款已付) | 仍属于本企业(收入未确认) |
| 核算环节 | 生产完工/采购入库后,销售发出前 | 采购过程中,付款后至入库前 | 销售过程中,发出后至收入确认前 |
| 会计科目性质 | 资产类科目 | 资产类科目 | 资产类科目(过渡性) |
| 与收入确认关系| 无关 | 无关 | 密切相关,收入确认前用以暂存成本 |
三、实例串联理解
假设甲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
- 采购阶段: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支付货款10万元,货物尚在运输中。
- 分录:借:在途物资 10万,贷:银行存款 10万。
- 入库阶段:几天后,该批货物运抵甲公司并验收入库。
- 分录:借:库存商品 10万,贷:在途物资 10万。
- 销售阶段:甲公司将该批商品发给客户丙公司,合同约定丙公司验货后付款。商品已发出,但甲公司尚未收到货款或收款凭证。
- 由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商品成本从“库存商品”转入 “发出商品” 。
- 分录:借:发出商品 10万,贷:库存商品 10万。
- 收入确认阶段:丙公司验货合格并确认付款。
- 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将 “发出商品” 的成本结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 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10万,贷:发出商品 10万。
四、
简而言之,“在途物资”关注的是“买”的过程(已买未到);“库存商品”关注的是“存”的状态(已到待售);“发出商品”关注的是“卖”的过程(已发未确收)。三者清晰地勾勒出了一项存货从购入、储存到销售出库的完整流转轨迹,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准确进行资产确认和收入成本匹配的重要会计工具。掌握其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与会计信息流之间的关系。